以案说险: 等待期出险为什么不能理赔

来源:互联网 发表时间:2025/3/12 14:43:07

案情简介

客户反映称2024年11月25日购买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产品,2025年2月8日因肠癌住院,向公司提交理赔申请,我司给出客户90天等待期内出险,给付等待期保险金5046元,合同终止的理赔决定,现客户对公司的理赔决定不认可,要求按重疾险正常赔付。

处理结果

保险公司在接到投诉转办后立即与投诉人取得联系,询问基本情况,同时联系中支理赔岗了解案件的详细情况,获知客户周某2025年2月22日因身体不适做了肠镜检查,报告显示1.直肠新生物2.绒毛状腺瘤伴高级别上皮内瘤变,并提取了部分组织进行活检。2025 年2月24日,客户的病理报告显示为直肠腺癌。根据条款约定,故做出给付等待期保险金5046元,合同终止的理赔决定。客户2024年11月25日保单生效,等待期为90天,根据理赔规则,以客户提取活检标本的日期2025年2月22日为确诊日期,故属于等待期出险, 所以无法为客户进行正常理赔,已多次为客户进行解释。最终客户认同公司的理赔决定。

案件评析

这个案件涉及保险等待期的问题,那么何为保险等待期呢,简单来说,就是指保险合同在生效后的一段指定时期。如果在这段时间里出了险,保险公司是无法理赔的,多数情况下会把已经交了的保费还给我们。

一般情况下,重疾险的等待期,一般都在90-180天左右,也有少数产品只有60天。医疗险的会稍短一些,大多在30-90天左右,意外险是最短的,大多是第二天,或者几天后就生效了。 等待期一般是从合同生效日或复效日算起,只适用于第一个保险年度,对于可续保单来说,续保年度一般不再有等待期。如果中途保单失效,等待期从复效日重新起算。

设置保险等待期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投保人明知道将发生保险事故,而马上投保以获得理赔的行为。

富德生命人寿江苏分公司提醒广大保险消费者在投保保险产品时不仅要关注产品类型,最根本的要关注的是保险本身的特性,保险不是理财、不是基金、保障才是保险最基本的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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